江西农业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修订)
第一条 为发挥学校教学资源整体优势,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江西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赣农大发〔2019〕68号)等文件精神及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学生转专业不得违反国家政策
1.学生转专业只限在高考录取生源所在地的同类同批次专业之间或同类上批次转入下批次的专业间进行。惟义实验班学生转专业另行规定。
2.软件学院相关专业学生仅限于本学院内部调整,茶学、旅游管理(茶文化与休闲旅游方向)等有特殊招生要求的专业只能在同一招生代码的专业中转专业,艺术类专业学生只能在原专业大类中转专业。
第三条 转专业考试科目
1.申请转入理工类专业的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2.申请转入文科类专业的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3.申请转入文理兼收类专业的文科考生的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4.申请转入文理兼收类专业的理科考生的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等3门公共课的考试由教务处组织各学院完成;
对转专业考核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由转入学院根据相关专业特点自行确定1门加试科目,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由相关转入学院自行安排。
第四条 各专业转出学生的比例应控制在该专业同一年级学生总数的20%以内。各专业转入学生的数量,由转入学院根据实际办学条件确定,转入学院在不增加各专业原班级数量且不另外扩大教学资源条件下提出当年能够容纳的最多人数。
第五条 鼓励学生转入农学学科门类专业(090502园林专业除外)学习。学生申请转入农学门类专业,不参加转专业考核,且不占转入转出指标。
第六条 普通本科学生(非退役复学大学生)入学后只能在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普通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转专业,被批准转专业者,原则上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第七条 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退役复学的大二学生,在大二上学期开学初,经本人申请,转出学院同意,转入学院同意并考核(考核内容及形式由学院自定并报教务处备案)合格后,即可转入所申请专业学习。退役复学的大一学生,在大一下学期按照学校转专业通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经本人申请,转出学院同意,转入学院同意并考核(考核内容及形式由学院自定并报教务处备案)合格后,即可转入所申请专业学习,且不占转入转出指标。
第八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
2.招生时确定为定向或委托培养而要求转专业的;
3.单独组织招生的专业(艺术学门类)学生要求转入其他专业的;
4.软件学院的学生要求转入其他学院本科专业的;
5.茶学、旅游管理(茶文化与休闲旅游方向)等有特殊招生要求的专业学生要求转入其他专业的;
6.三校生要求转入非三校生生源专业的;
7.有考试作弊记录的;
8.休学期间要求转专业的;
9.应作退学处理的;
10.跨高考录取科类或不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转专业政策的;
11.学校认为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
第九条 学生转专业按以下程序办理
1.每学年第二学期第四周前,各学院向教务处报送本学院各专业拟转出、转入学生人数,及对转专业有特殊要求专业的加试科目,由教务处汇总审核后公布。
2.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教务处公布转专业信息后即可向转出学院提出申请。
3.转出学院在第六周前完成对本学院申请转出学生的审批,并将本学院申请转出学生审批表汇总交拟转入学院。
4.转入学院在第十周前,通知并组织学生考核。转专业公共课考试由教务处组织各学院完成;加试科目由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需要自行安排。在操作程序上,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各学院根据本院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公示3天后将拟转入学生名单和审批表送教务处审批。
5.教务处在第十二周汇总学生名单,报分管副校长审批,确定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教务处发文通知。
6.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于下学期开学初到转入学院报到并更换学生证,否则学院不予注册,相关学院应做好转专业学生的有关工作。
7.转专业学生一般不单独组班开展教学活动,以插班方式转入新的专业班级学习。
第十条 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才能毕业。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考核不合格的课程计入补考和留级计算门次,在大一学年已达到留级条件的转专业学生,在大二上学期,在转入专业做留级处理。
第十一条 转专业学生必须申请补修转入专业大一学年专业培养计划内应修读而未修读的相关课程,并可将补修考核合格课程的学分(学时)冲抵原专业考核不合格课程(不含公共课)的学分(学时),同时,转专业学生可申请免修转入专业大一学年专业培养计划内应修读而已修读的相关课程,具体补修、免修课程由转入学院报教学运行科备案。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原《江西农业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18〕62号)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江西农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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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 出专业 | 所在学院 | 专业 | 高考批次 | 班级 | 学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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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 入专业 | 所在学院 | 专业 | 高考批次 | 班级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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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类别 | □文科□理科□艺术□体育 三校生(□文理□艺术□体育) | 考生号 |
| 生源地(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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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专业理由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转出学院意见:
班主任签名:
学院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转入学院意见: ①根据文件规定,该专业拟接收学生 人; ②参加该专业转专业考核(含笔试、面试等)学生 人,该生综合排名列第 名; ③拟(同意□;不同意□)该生转入 (班级)学习。 班主任签名:
学院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学籍管理部门意见:
经办人签名:
部门领导签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分管校长签名: 年 月 日 | ||||||||||||
学籍管理部门电子数据处理结果: 经批准,该生转入 学院 年级 班级 专业学习。 该生转专业变动信息已报省教育厅备案,并于 年 月 日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了电子标注。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1、学生申请拟转入专业须符合当年招生录取规定及《江西农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2、学生转专业经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电子信息异动后,方可到转入的专业学习。